夸美纽斯,捷克教育家。1592年3月28日生于尼夫尼茨,1670年11月15日卒于阿姆斯特丹。
在教育史上,夸美纽斯的作用巨大,其中于1638年正式完成的《大教学论》奠定了夸美纽斯在教育史上的崇高地位。
在这本书里,夸美纽斯系统阐述了教育的目的、任务、原理、作用、内容、方法以及各类分科教学法等教育学的基本内容;提出了泛智论的思想,呼吁学习者学习广博的知识,学习“百科全书”式的知识,认为学校教育的主要内容应包含科学、技艺、语言、道德、宗教等五大领域里的知识内容;认为受教育者都能够从多方面得到发展,成为一个和谐的人。主张废除强制灌输的教学方法,建议用说服、赞扬和奖励的办法来激发学生求知的兴趣。主张废除咬文嚼字的教学方法,尽可能地运用直观教学法。他呼吁:要使教学变得容易、彻底和迅速。其中对后世教育影响最大的,当属班级授课制。
在夸美纽斯提出班级授课制前,世界上的教学,组织松散,效果不好。针对这种情况,夸美纽斯提出,学校教育应该实行学年制,即在每年的同一时间开学、放假,每年招生一次,秋季开始新的学业,学生不得逃学或中途辍学。学校的工作必须有规律有计划地组织和进行。将学生组成班级,由一个教师面向整个班级授课。“教师在自己的席位上就如阳光照耀全体学生,而学生应用自己的耳、眼、思想集中于教师,并且注意教师的语言、手势、图解说明。……讲坛应略为提高以便观察全体学生,所有的学生除注视教师而外,不应有别的活动。……有时应停止说明,指名答问,若有学生未曾留意,即应当场给予适当的处罚。第一个学生若不能回答,应即指定第二个,第三个,……第十个等,但绝对不可再重复所质询的问题,这样才能使学生注意教师所提出的问题。”同时,将同一个班的学生分成若干个十人小组,由优秀的学生担任“十人长”,相当于现在的小组长,协助教师管理所在小组、检查学业。教师一般不进行个别指导,只对整个班级负责。
夸美纽斯认为,班级教学对学生有良好的激励作用,他们可以在相互帮助、相互合作中产生愉快并大大提高学习效率。夸美纽斯在提到班级授课制的优越性时说:“对于有学问的人数的增加所给的便利,正与印刷术的发现对于学问之媒的书数的增加所给的便利是一样的。”这一教学模式沿用至今,收到了良好的教学效果。虽然时至今日,改革传统课堂教学的呼声越来越高,但还没有任何模式为全社会所认可,也没任何教学模式有象班级授课制那样完整的体系。可见夸美纽斯对人类教育的贡献巨大。 |